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9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5356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事项版本 | 1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060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2399T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2399T2000106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2399T2000106002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该事项无申请材料
全部展开
无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咨询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电话或当面咨询
联系电话:028-86710082
办理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 307室 (社会发展科技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4:00-18:00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二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实验室建设审查办理依据?
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科技部令第18号)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建设实验室)应当报科学技术部审查同意。”;《行政许可法》。 |
2 |
问:实验室建设审查申请单位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单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开展实验室建设确属必要;具备保障实验室规范安全运行的能力和机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 |
问:申请实验室建设审查要向地方部门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申请书》,经其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盖章同意后向科技部提交申请材料。 |
4 |
问: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权限在哪个部门?
答:在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审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