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5561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事项版本 | 8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5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00000450719661G |
实施编码 | 11100000450719661G2002015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00000450719661G2002015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已完成项目验收或测绘成果质检合格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一)提交材料
汇交人须按照规范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元数据,并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提交。测绘成果目录汇交数据规范和元数据模板可通过测绘成果目录汇交页面下载。同时在线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或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二)受理
属于法定汇交内容,且测绘项目已通过验收或者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合格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
自然资源部组织对测绘成果目录元数据进行审核,符合数据规范的,由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予以接收;不符合数据规范的,退回汇交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发放汇交凭证
对符合元数据规范且已接收的测绘成果目录元数据,由自然资源部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向汇交人发放汇交凭证。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发放汇交凭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法律 | 第三十三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六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汇交的测绘成果目录数据谁审核?如何获取汇交凭证?
答:按照“谁接收谁审核谁发证”的原则,谁负责接收测绘成果目录数据就由谁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汇交人发放“汇交凭证”;汇交凭证为电子版,汇交人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
2 |
问:汇交的测绘成果目录数据用途?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测绘造成资金浪费;测绘成果目录将会通过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公布,如需要可通过该系统查询测绘成果信息。 |
3 |
问:哪些测绘成果应要汇交目录?由谁汇交?向谁汇交?
答:按照《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规定,非基础测绘成果应汇交目录;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负责测绘成果目录汇交;中央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应向自然资源部汇交,地方财政投资或者使用其他资金完成的测绘项目应向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