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5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XXX(项目名称)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组意见的通知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大厅6楼32号住建厅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537815,028-86913804;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事项版本 | 40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17420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251101742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2511017420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参考使用国外设计标准和计算程序时的说明、试验报告等其他资料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建筑、结构初步设计图纸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建设工程抗震加强措施汇总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请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抗震设防专项送审报告(若采用隔震减震技术,应有专项分析篇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平面图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中特殊设防类(甲类)和中型及以上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工程。 2.全新活动断裂带附近,跨度超过150m的特大桥梁和长度大于3000m的特长隧道、结构或者地基复杂的大型城市桥梁、轨道交通和供电、通风设施,超过1万平方米的地下公共设施,震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供水、燃气、供电、通信设施共同敷设的共同沟工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3.穿越抗震设防区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及客运候车楼、行车调度、监控、运输、信号、通信、供电、供水建筑。 4.超出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标准适用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依次点击“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他行政权力”,找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外)”事项,点击“申请”上传相关审查资料。
第二步:受理。建设单位提交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视情况作出以下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和理由。
第三步:审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及时组织专家完成技术审查,形成专家组意见。
第四步:决定。依据专家组意见出具办理结果。对予以通过的,出具办结通知书(办理意见:同意);不予通过的,出具办结通知书(办理意见:不同意)。
第五步:制证。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专家组意见向建设单位出具《关于XXX(项目名称)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第六步: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在政务网下载《通知》。
|
审查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4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 | 政府规章 | 第十六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初步设计图纸、抗震设防专项送审报告、建设工程抗震加强措施汇总表、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电子版)是否需加盖电子签章?
答:需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