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1.核准时限: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6个工作日,决定2个工作日,制证1个工作日,共10个工作日。2.转外时限:咨询评估1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延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特别重大的项目,专家评议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通过XXXX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的通知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大厅6楼21-01、21-02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1706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 | 事项版本 | 10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04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24954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249542511004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249542511004003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应当遵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第三章各条款规定。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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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9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八条 | 查看 |
2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七条 | 查看 |
3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六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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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年检程序是什么?
答: 1.备案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年度业务报告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状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下列能够简要反映截止到2019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的相关表格、资料: 《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创业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创业投资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 《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 《创业投资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收益与应纳税所得抵扣情况表》; 《被投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表》; 《创业投资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汇总表》。 对上述表格中涉及投资情况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避免漏检和重复检查,实行委托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上述文件。 2.我委对创投企业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核查。规范运作不符合“(一)年检内容”要求的创投企业,年检不予通过。 3.我委通过审核相关材料,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的年度检查,并为年度检查合格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证明。投资运作不符合《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针对投资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项目的创投企业年检申请,将设立年检绿色通道,加急加快办理年检并出具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