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婚姻登记必须本人现场办理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结婚证或离婚证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 备注: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和整理档案,不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道-8号,详细地址:民政厅婚姻登记大厅1号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442309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84423156;
实施主体 四川省民政厅 事项版本 32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711001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0000082827942
实施编码 1151000000828279422000711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0000082827942200071100100000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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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当事人一方为外国...
  • 当事人一方为香港...
  • 当事人一方为澳门...
  • 当事人一方为台湾...
  • 当事人一方为出国...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澳门居民结婚登记声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华侨本人有效护照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离婚协议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华侨结婚登记声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声明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有效旅行证件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澳门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香港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经有效认证的外国人无配偶证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台湾居民结婚登记声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内地居民本人常住户口簿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3 内地居民本人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4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声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5 港澳居民通行/回乡证件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6 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7 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者证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8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受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离婚登记受理条件: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结婚登记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2.离婚登记程序:申请—初审—冷静期(申请日起30天内)—受理(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审查登记(发证)。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婚姻登记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四川省户籍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婚姻登记应该在哪里办理?

答:应该在四川省民政厅办理,地址在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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