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9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现场核验原件。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同意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核验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道-26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11070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86115501;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教育厅 | 事项版本 | 36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705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2866T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2866T2000705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2866T2000705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转出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公示截图,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由公示部门出具,加盖公示部门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拟转入学校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加盖校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花名册(加盖招生部门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学生录取花名册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加盖学院或者系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学生每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拟转入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公示截图,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由公示部门出具,加盖公示部门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因患病转学的,出具学校指定医院的检查证明(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拟转入院(系)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加盖院系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学生转学申请书(加盖校教务部门章)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或网上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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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 | 其他 | 第二条 | 查看 |
2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三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毕业前一年的学生能申请转学吗?
答:根据教育部41号令规定,毕业前一年不得转学 |
2 |
问: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学生能申请转学吗?
答:根据教育部41号令规定,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不得转学 |
3 |
问:扩招学生能申请转学吗?
答:因为扩招学生不属全国统考学生,因此不能转学 |
4 |
问:新生可以申请转学吗?
答:根据教育部41号令规定,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得转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