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现场领取证书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测绘资质证书(变更后)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5561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街道-7号,详细地址:省测绘局9楼法规与行业管理处907办公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66065657;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事项版本 | 14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503000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00000450719661G |
实施编码 | 11100000450719661G2000115030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00000450719661G2000115030002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技术装备(购置发票)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 查看更多 |
3 | 毕业证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无 | 查看更多 |
5 | 营业执照材料 免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组织机构代码证(示范)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职工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社保部门盖章的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第七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四川省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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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4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4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取件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八条 | 查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法律 | 第五章第28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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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
答: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