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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2020-12-21 计划取消日期 2020-12-21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 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7-01、02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32289, 窗口咨询方式: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7-01、02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网络咨询: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 (http://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028-85566389(玉林信访处), 窗口投诉:大厅投诉: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 网上投诉:网络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 (http://www.sczwfw.gov.cn);
实施主体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事项版本 2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2302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000MB1528691H
实施编码 11510000MB1528691H200012302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000MB1528691H2000123023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未合证
  • 已合证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营业执照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具有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医疗机构; (二)涉及核医学、放射治疗、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可行性论证阶段; (三)有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制作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 危害严重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包括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γ刀、X刀等)、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中子治疗装置与后装治疗机等放射治疗设施,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与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SPECT)及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的核医学设施。其他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为危害一般类。 对放射性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的评价报告书。其中,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评价报告书,应由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其余的评价报告书(表),由取得乙级或以上级别的评价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同时具有不同放射性危害类别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危害较为严重的类别编制评价报告书。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5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法律 第八十七条 查看
2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的通知》 其他 一、调整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权限 查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法律 第十七条 查看
4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8年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控考核情况的通报 其他 第二段 查看
5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十二条 查看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法律 第十八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是否需要专家审查

答:危害严重的,需要专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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