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专家评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综合4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39131, 窗口咨询方式: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综合4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综合4号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管理处;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事项版本 | 1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22010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MB1998968M |
实施编码 | 11510000MB1998968M200012201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MB1998968M2000122010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聘用网络表演专业人员合同协议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域名登记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免 | 非必要/容缺后补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相应经营管理技术措施说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设备购买证明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营业执照 免 | 非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免 | 非必要/容缺后补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社保缴纳证明(网络表演)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工作场所证明(网络音乐等)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专业人员的说明材料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业务发展说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无外资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公司章程4.0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社保缴纳证明(网络音乐等)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工作场所证明(网络表演)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不少于3名持个体演员备案证明专业表演人员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四)有确定的域名。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3.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5.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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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个工作日 | 35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二、进一步加强审批规范化 | 查看 |
2 |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规范性文件 | 附件二第37项 | 查看 |
3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部门规章 | 第二条 | 查看 |
4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部门规章 | 第六条第二款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什么是网络表演?应如何判断企业是否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
答:网络表演是指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是指通过用户收费、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及服务的行为。将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的经营活动,参照网络表演进行管理。 含有多种内容的网络音视频平台中包括网络表演的,则可以判断其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即某一直播间或(短)视频发布号提供的主要内容是网络表演,则可以判断其包含网络表演经营活动。 |
2 |
问:经营范围中的展览、比赛活动是指什么?
答:经营范围中的展览、比赛活动是指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申请人为自身经营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举办展览、比赛活动应同时申请此项经营范围,不可只申请展览、比赛活动经营范围。 |
3 |
问: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主要指什么?
答: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