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地图审核批准通知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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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7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5561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实施主体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事项版本 4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1503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100000450719661G
实施编码 11100000450719661G200011503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00000450719661G200011503500000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地图公开单位委托...
  • 地图公开单位提出...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四川省地图审核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需要审核的地图样图和样品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保密技术处理文件或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 非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地图审核范围: (一)法定省级审核:四川省地图、主要表现地为四川省两个(含)以上市(州)行政区域地图。 (二)受自然资源部委托审核:全国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以及台湾地区地图;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委托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委托审核范围不包括历史地图和导航电子地图)。 申请主体:申请人应为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单位。其中,申请审核自然资源部委托范围内地图的,应为四川省内单位。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受理后通过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办理逐级审批。
审查 1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转外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地图管理条例 政府规章 第十五条 查看
2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第十九条 查看
3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地图审核委托工作的通知 其他 一、委托范围与期限 查看
4 《地图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 查看
5 《地图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查看
6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地图上不得表示哪些内容?

答: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属于国家秘密的;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表示的内容。

2 问:历史地图和导航电子地图应送哪个单位审核?

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历史地图和导航电子地图由自然资源部受理审核。

3 问:地图审核是否可替代地图质量检查?

答:不可替代。地图审查内容参照《地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4 问:符合不提供地图编制测绘资质证书条件,系统仍要求上传,该怎么办?

答:请提交关于符合不提供资质证书条件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5 问:通过在线提交地图审核申请,但部分送审材料因故未及时提交,该怎么办?

答:如在受理时限(3天)内发现资料不齐全,该件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建议提前提交相关材料或通过窗口办理。

6 问:因地图样图或样品不宜扫描,是否可通过快递方式提交?

答:可以。待收到快递寄送的样图样品后正式受理审核申请。建议快递寄送与线上申请同步进行,避免因超期导致退件。

7 问:如担心送审地图中可能存在涉密或敏感数据该如何提交图件?

答:如送审图件及申请材料中包含涉密信息,不得上传互联网,应通过专人护送或机要传递等方式提交,以确保资料安全。

8 问:地图编制时,是否有标准地图提供参考?

答:有。可通过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公益性地图服务”获取四川省标准地图。

9 问:主要表现地跨两个市(州)的,应送哪个单位审核?

答:主要表现地跨两个市(州)的,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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