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审查,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进行制证,1个工作日内颁发结果。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核验提交资料原件。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同意xx狩猎场配置猎枪的批复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预审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17076, 窗口咨询方式: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0000000000&iframeUrlLo=http://zmhd.sczwfw.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0000000000&iframeUrlLo=http://zmhd.sczwfw.gov.cn);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公安厅 | 事项版本 | 24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109044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068T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068T251010904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068T2510109044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狩猎活动规则、安全岗位编制、安全管理制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狩猎场配置猎枪申请审批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狩猎场的文件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枪支管理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信息、资格审查材料;培训考核记录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由具有国家主管部门认证资质的专业安防检测机构出具的《枪支(弹药)库室的安全防范工程检测报告》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狩猎场的方位,总体功能区布局,枪支弹药进出、中转路线的相关图纸及合法使用相关土地建筑物的证明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 (三)具备封闭、独立、安全、合法的营业场所,场地内设有布局合理、便于管理的接待区、射击区和枪支弹药保管区等基本区块,并有明显的区块隔离标志; (四)能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建立完善的枪支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五)管理、使用枪支人员熟悉枪支(弹药)管理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枪支(弹药)性能,没有因违法犯罪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理以及违反枪支管理使用纪律或者处分记录; (六)枪支(弹药)保管设施符合《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1016-2012)等安全管理要求; (七)申请配备枪支(弹药)种类、数量以及来源符合有关规定。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日内(节假日顺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3.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5.颁发和送达: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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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法律 | 第九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能不能向市公安局进行申请?
答:不能。该事项法定由省级公安机关许可,申请人应向省级公安机关递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