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2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预审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9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1062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电影局 | 事项版本 | 3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39017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29624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29624200013901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296242000139017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委托书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公司章程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从事印刷活动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企业承印验证、登记、印刷品保管、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承诺书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印刷设备购置发票及印刷设备照片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各方投资者董事会委派董事以上人员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中、外方投资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印刷经营管理的经验 (二)外方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印刷经营管理模式及经验; 2.能够提供国际领先水平的印刷技术和设备; 3.能够提供较为雄厚的资金。 (三)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四)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合营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其中,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的董事长应当由中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中方应当多于外方; (五)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六)审批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除依照上述条件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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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6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6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 | 查看 |
2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5号、2016年修订)第十三条 | 查看 |
3 |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 部门规章 | 第三条 | 查看 |
4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4年国发第16号)附件3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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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与内地企业相同吗?
答: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38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