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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国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实地核查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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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大厅5楼14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517129,028-86917294, 窗口咨询方式: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5-17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0000000000&iframeUrlLo=http://zmhd.sczwfw.gov.cn, 其他咨询方式: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0000000000&iframeUrlLo=http://zmhd.sczwfw.gov.cn;
实施主体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事项版本 3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2016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000008283017J
实施编码 11510000008283017J200012016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000008283017J200012016300004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管理技术检验人员基本情况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土地使用权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所申请生产农药的生产装置工艺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居民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所申请农药的三批次试生产运行原始记录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生产厂址所在区域的说明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生产布局平面图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所申请生产农药的产品质量标准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清单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3 土地租赁证明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 有固定的生产厂址; 有布局合理的厂房,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 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 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 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4个工作日 60个工作日
决定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四条 查看
2 农药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七条第一款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

答:5年。

2 问: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答:根据《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对 申请材料书面审查和技术评审,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的决定。其中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 许可期限内,不得超过九十日。

3 问:之前申请生产许可证,是以杀虫剂悬浮剂申请的,如果未来要生产除草剂悬浮剂,是否要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范围?

答:对于制剂而言,现在的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是按剂型来标的,没有分杀虫、杀菌和除草剂等类别,所以不需要重新申请。如果增加除草剂,可能生产上有特殊要求,如相对隔离等。后期农业部门对企业监管时,如果发现问题,可能需要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