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四川省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5楼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1116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事项版本 | 27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2019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017J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017J200012019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017J200012019200003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生产工艺资料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产品标签样式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企业证明文件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肥料登记申请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田间试验报告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肥料样品抽样单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生产企业考核表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产品研发报告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产品执行标准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申请人应是经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四川省内肥料生产企业,申请登记的产品在工商注册核定的经营范围内。 (二)申请登记的肥料产品是除《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免予登记的产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产品以外的所有肥料产品和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产品。 (三)禁止性要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肥料登记,农业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不足1年的。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九条 | 查看 |
2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三十条 | 查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法律 | 第二十八条 | 查看 |
4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五条 | 查看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法律 | 第二十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未涵盖申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可以申请肥料登记吗?
答:不可以申报肥料登记。 |
2 |
问:有机水溶肥料属于肥料登记还是备案?
答:需要办理肥料登记。 |
3 |
问:企业生产条件考核表交复印件还是原件?
答:首次申报农业农村部的,考核表应提交原件,政务服务中心存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留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