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受理2日,审查28日、决定5日、上报0日。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30-18: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52625,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中台,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flag=1&areaCode=51000000000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flag=1&areaCode=510000000000###);
实施主体 四川省司法厅 事项版本 29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1200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00000828313XE
实施编码 1151000000828313XE2000112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00000828313XE2000112006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该外国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派驻代表的申请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承诺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拟任代表护照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外国律师事务所所在国的律师管理机构出具的该律师事务所以及各拟任代表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受过处罚的证明文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外国律师事务所所在国的律师协会出具的该代表机构各拟任代表为本国律师协会会员的证明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外国律师事务所增派驻华代表机构代表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4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代表机构拟任代表的律师执业资格以及拟任代表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2年的证明文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拟设代表处及其代表有效的本年度执业责任风险保险文件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外国律师事务所给代表处各拟任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拟任首席代表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相同职位人员的确认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已在其本国合法执业,并且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处罚; (二)代表机构的代表应当是执业律师和执业资格取得国律师协会会员,并且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其中,首席代表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3年,并且是该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是相同职位的人员; (三)有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实际需要。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一)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或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注:以实际编号为准,下同)领取,并填写《外国律师事务所增派驻华代表机构代表申请表》。(二)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三)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和形式性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审查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出具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四)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1号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28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九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条例》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实际需要”,如何认定?

答:(一)拟设代表处住所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二)拟设代表处住所地法律服务的发展需要; (三)申请人的规模、成立时间、主要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对拟设代表处业务前景的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四)中国法律、法规对从事特定法律服务活动或事务的限制性规定。

2 问:能否提交通过公证后的证明文件?

答:经申请人本国公证机构或公证人的公证,或经其本国外交主管机关或者外交主管机构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是可以的。

3 问:执业责任风险保险文件有地域限制吗?

答:需有地域范围的条款,即至少涵盖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