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4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52625,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中台,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flag=1&areaCode=51000000000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flag=1&areaCode=510000000000###);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司法厅 | 事项版本 | 28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201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13XE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13XE2000112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13XE200011201300010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非住宅性质的机构住所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新任机构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告知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司法鉴定机构发起人拟变更机构名称的决议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司法鉴定机构发起人会议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决议及会议纪录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司法鉴定机构发起人拟变更机构住所的决议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拟变更后的司法鉴定机构新章程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免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变更申请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书及变更前司法鉴定机构的债权债务处理意见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司法鉴定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 免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免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迁址申请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有司法鉴定机构设立需要,且拟定名称符合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文本格式(试行)》规定。 第二条:独立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由“所在行政区划+字号+司法鉴定所(中心)”组成;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五项以下的(含五项),称为司法鉴定所;六项以上(含六项)的,称为“司法鉴定中心”。 第三条:依托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其名称可以沿用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或由“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司法鉴定所(中心)”组成。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名称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四)“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五)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名称。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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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8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四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鉴定机构名称变更是否需要先进行司法鉴定机构名称预核?
答:需要。 |
2 |
问:只是变更章程内容是否需要更换许可证正副本?
答:不需要。 |
3 |
问:变更注册资金是否一定需要提交审计报告?
答:需提供相应的资金证明即可,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银行验资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