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专家评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批复文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XXX项目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有关事宜的批复)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6楼30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6132392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事项版本 | 4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7010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200011701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2000117010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风洞试验报告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情况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可行性论证报告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参考使用国外资料及计算程序的相关说明文件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超限专项审查的申请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超限情况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建设工程在抗震设防区内; (二)建设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即超过国家现行抗震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超出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标准或其它标准适用范围的房屋建筑。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9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
决定 | 6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行政法规 | 保留34项 | 查看 |
2 | 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二十四条 | 查看 |
3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行政法规 | 附件 | 查看 |
4 | 《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十六条 | 查看 |
5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行政法规 | 第五条 | 查看 |
6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行政法规 | 第十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初步设计文件、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是否需加盖电子签章?
答:需要加盖,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