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必须核验提交材料原件和核对申请人身份。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相关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审批意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6309083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63090837;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档案局 | 事项版本 | 33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75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21X2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21X22000175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21X22000175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需持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携带、运输、邮寄三级档案、未定级的属国家所有于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拟出境的档案原件及其复制件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申请人为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所要出境的对象为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 出境的方式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受理(1天) 2.审查(5天) 3.决定(2天) 4.制证(1天) 5.颁发和送达(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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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十八条第二款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需要个部门审批?
答: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