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6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人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致民路街道-21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4楼403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63810333,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事项版本 | 5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7055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2000117055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200011705500Y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免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增项专业资格证明(《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免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学历证书 免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身份证明 免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免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二级建造师职(执)业资格证书 免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告知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受聘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的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12)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事项,进入“申请”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保存”并“上报”至单位, 经单位确认后提交业务申请至办理机关;
2.受理:办理机关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通过系统告知原因;
3.审查:办理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对批准注册的,由办理机关向社会通告;对未批准注册的,由办理机关通过系统向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
5.制证:对批准注册的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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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取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法律 | 第十四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二级建造师印章刻制?
答:执业印章刻制,请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下载专区-执业印章刻制规则及样式自行刻制。印章刻制可选择经过公安部门备案的专业印章制作机构。 |
2 |
问: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如何下载?
答: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注册系统个人端查看及下载。 |
3 |
问:二级建造师跨省注册问题?
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外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目前不能在我省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