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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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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申请材料(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审批表、安全评价报告)内含有民爆物品生产工艺、生产地址、储存地址等反恐敏感信息,不宜在网上传递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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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1231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实施主体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事项版本 1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07007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000008282997N
实施编码 11510000008282997N2000107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000008282997N200010700700008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行业专家出具的厂房、库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产品符合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要求的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预案专家审查意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有关人员从业证书(含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汇总表;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生产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3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已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二)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生产品种已变更。 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二)具有健全的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安全投入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要求。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生产作业人员通过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基本知识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九)厂房、库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产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现场混装作业系统还应当符合《现场混装炸药生产安全管理规程》(WJ9072)的要求。   (十)具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具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结论为“合格”、“安全风险可接受”或者“已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二)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具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8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查看
2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查看
3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四条 查看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法规类型 部门规章
条款 第六条 
条款内容 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自主选择具有民用爆炸物品制造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安全评价机构。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服务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备注
常见问题
1 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需要全文?

答: 不需要,仅需要制度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