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xx购买XX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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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16531,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管理处;
实施主体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事项版本 4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20147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000MB1907659R
实施编码 11510000MB1907659R200012014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000MB1907659R2000120147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证明国家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野生动物活体或产品说明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情形分类:1.购销合同。2.出售野生动物活体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的,应提供当前野生动物活体存栏量、近1个月繁育台账。3.出售野生动物制品开展加工利用活动的,应提供当前野生动物制品库存量及、1个月加工利用台账及购买方加工利用的资质。4.购买野生动物活体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的,应具备相应的人工繁育条件。5.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开展加工利用活动的,应具备相应资质。 二、禁止性要求 1.不符合申请人条件和准予批准条件的;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能提供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的; 3.不符合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专家评审意见和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协议要求的; 4.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5.不符合相关物种特殊规定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7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法律 第二十八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出售方申请获得批复后,购买方还需要申请吗?

答:不需要,出售方或购买方任意一方申请获得批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