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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同意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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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街道-120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604298,028-86604281;, 网上咨询地址:http://dfjrjgj.sc.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实施主体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事项版本 3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55001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000762316626B
实施编码 11510000762316626B2000155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000762316626B200015500100005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董事会决议、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上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新增法人、自然人股东验资报告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典当经营许可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股东、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典当行变更股权的申请报告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典当行章程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经依法审批设立的典当企业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4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典当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十八条第一、二款 查看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行政法规 附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81项 查看
3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规范性文件 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28 查看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将以下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查看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出具投资者具备投资能力的证明(包括企业验资报告或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股东验资报告,股东财务审计报表,股东审计报告)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典当管理办法》
法规类型 部门规章
条款 第二十条
条款内容 典当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调整股本结构,新进入的个人股东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资格审查;新进入的法人股东及增资的法人股东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与投资资格。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服务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备注 新增股东的验资报告。
常见问题
1 问:典当行股东关变更后,是否可以由自然人股东控股?

答:典当行股东关变更后,仍然要保证法人股东控股。